残疾人柔道是残奥会的两个武术项目之一(另一个是跆拳道),仅允许患有视力障碍的运动员参加,其规则与对应的奥运会跆拳道保持一致。由于看不见对手接近或攻击,柔道运动员必须利用他们的触觉来“感知”对手即将做什么。这包括对对手的呼吸节奏和动作的敏锐感知,以及感受拉扯对方柔道比赛服时的变化。
残疾人柔道于1988年首尔残奥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,当时只有男子比赛,而女子柔道则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增设。
在残疾人柔道比赛中,运动员必须全程抓住对方的柔道服,如果脱手裁判会停止比赛。这就是为什么柔道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必须抓住对手的柔道服。柔道运动员的目标是将对手摔倒在地,用固技将他们固定住,用关节技或绞技迫使他们投降。
现代柔道有两种获胜方式:
一种是“一本”,如果柔道运动员利用力量、速度和掌控力将对手摔倒在地,使对手背部着地,或者通过绞技或关节技迫使对手投降,或者将对手固定在地上20秒,就可以获得“一本”。如果一方获得“一本”,那么他立刻获得比赛胜利。
第二种是“技有”,如果摔倒对方后没有满足一本的三个条件之一,或者将对手固定在地上的时间少于20秒(但超过10秒)时,则判定为获得一次“技有”。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次“技有”便相当于一次“一本”,同样将取得比赛的胜利。
比赛时间为四分钟,不包括休息时间。如果在比赛结束前,没有一位柔道运动员获得“一本”,则得分最高的运动员获胜。
根据视力障碍的程度,运动员将被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。然而,所有三个视力等级的运动员都在一起比赛,并根据他们的体重进行划分。男子体重级别从60公斤到100公斤以上,女子体重级别从48公斤到70公斤以上。
视力障碍。